【乡风文明·访谈】让群众更幸福让村容更美

记者 陈家胜

7月7日,中共建始县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召开,推进移风易俗树立乡风文明成为全会重点议题。会议一结束,还来不及吃午饭的县民政局局长刘传华就被记者截住了。谈论起此次全会精神,他说,这是一份非常及时、可操作性强的《意见》(草案),为民政系统服务乡村文明建设提供了工作指南。

翻开《意见》(草案),可见刘传华9处重点标记。他介绍,此《意见》(草案)对民政工作提出了三项主要要求。

一是在准确落实兜底政策,让困难群众更幸福的基础上,倡导困难群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树立节俭新风。为此,民政系统将重点核查三类对象:不听劝大操大办整无事酒的救助对象;好吃懒做好逸恶劳的救助对象;不养老不抚幼的救助对象。利用救助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上述对象进行约束教育。

二是狠抓殡葬管理,让村容村貌更美。殡葬管理是民政工作的重要职能,接下来,我们将结合《意见》(草案)指导精神,积极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同时加大宣传,鼓励火葬、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按规矩土葬,尽快扭转农村安葬混乱、浪费土地资源、有损村容村貌的局面。

三是积极组织培训,让群众自治能力更强。将重点对村委会、农村红白理事会等组织成员开展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能力培训,并以这些力量为骨干,做好对群众的教育和影响。此外,将进一步丰富群众自治组织和规范化建设,以此提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让他们有觉悟、有能力、有手段、有方法参与到推进移风易俗树立乡风文明的各项活动中。

刘传华谈到,《意见》(草案)中还有很多是过去很少提到的内容,如加大对单亲、留守、空巢、失独等特殊家庭的关爱扶助,以及严惩家暴、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等,这充分反映县委、县政府乡风文明建设的细致入微。《意见》(草案)规划的措施很细,涵盖的方面很多,回去将进一步学习和贯彻落实。(编辑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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