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执行和解 一日结清五年抚养费

建始网讯(通讯员黄志佳)当事人经调解离婚,承诺给小孩的抚养费却迟迟不支付,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采取多种措施查人找物,最终法院促成当事人和解兑现。2019年2月13日,正月初九,春节假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被执行人罗某在建始县人民法院的执行调解下,主动将5万元交付给申请人冉某,结清了其应付的小孩五年多抚养费。

草率结婚藏离婚隐患

罗某(男)与冉某(女)均系建始本地人,双方恋爱前素不相识。2010年10月,二人经人介绍相识,2011年1月登记结婚,后冉某到罗某家落户与罗某共同生活。因为双方草率结婚,感情基础薄弱,婚后不久罗某便外出务工,与冉某分居,冉某回娘家生活。

2012年10月,冉某生育男孩小冉(化名)。

2017年3月,冉某向建始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于同年4月1日判决双方离婚,同时判决婚生小孩小冉随冉某生活,罗某按800元/月的标准支付小孩2012年10月至其年满十八周岁的抚养费。

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无实质进展

2017年5月25日,冉某向建始法院申请执行,要求罗某支付小孩自2012年10月开始的抚养费42400.00元,法院当日立案受理。

当日,案件被移送执行局执行。执行人员接收案件后,随即发起网络查询,未查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也就在当日,执行人员通过特快专递向罗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义务、报告财产。罗某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既未履行义务,又未报告财产。

6月14日,执行人员到罗某家中调查,其父亲没有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也未提供罗某打工的详细地址和其他联系方式。执行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均没有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和罗某的联系方式,执行就此搁浅。

执行联控促查人找物

该案执行工作并没有停止,2017年10月21日,执行局限制罗某高消费并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执行局随后启动执行联控机制,通过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讯公司给罗某定制了手机彩铃:“你拨打的机主已被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只要他的朋友给他打电话,手机里就能听到这样的彩铃声和急促的警报。

执行局通过公安机关对罗某进行布控,公安机关一旦掌握罗某在宾馆、酒店的信息就将第一时间通知执行局。

尽管采取了诸多措施,查人找物仍未取得实质性突破。2017年10月23日,建始法院在执行期限即将届满的时候,不得不终结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暂时避免了执行超期的程序问题,但小孩的抚养费还没有着落,案件绝不能一终了之。

罗某身强体壮,有劳动能力,自己在外务工挣钱,却不顾亲生小孩生活、不支付小孩抚养费的行为已经涉嫌拒执罪。2018年9月3日,建始法院根据申请人冉某的要求向公安机关移送罗某涉嫌拒执犯罪的线索。

和解结清五年抚养费

2019年2月13日,执行人员得到罗某回家的可靠信息。执行局决定对该案件恢复执行。

天刚蒙蒙亮,执行法官、法警,一行五人悄无声息地突然出现在罗某家门口,罗某当即被传唤上警车。

在法院里,执行人员详细告知了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明确告诉了罗某:继续拒不执行,将被罚款、拘留甚至判刑……执行人员对罗某拒不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训诫,但考虑到这件案件毕竟涉及罗某父子的感情问题,明确表示不希望罗某被进一步制裁,建议双方当事人为小孩考虑进行和解。

“就是和对方有再大的矛盾,也不能把矛盾转移到孩子身上。”罗某逐渐想通了说道:“抚养孩子,天经地义。”

下午二时许,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罗某当日支付小孩抚养费5万元,这是五年多的抚养费;冉某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双方当事人还就下余部分抚养费的履行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了协议。

鉴于执行案件的目的达到,建始法院于当日通知通讯公司解除对其设置的手机彩铃,通知公安机关解除对其的布控,解除对其限高措施,将其从失信人员名单中屏蔽。冉某亦于当日申请撤回对罗某涉嫌拒犯罪的刑事控告。

(实习编辑 蒋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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