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王丽娟)1月8日下午,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非机动车接送学生超员的违法行为。
1月8日下午16时,交警大队巡逻民警在代陈沟路段巡查时,发现一辆四轮电动车内载有学生,车里满满当当挤着几个小脑袋,民警随即拦停该车。该电动车核载4人,实际载乘8人,超员100%。
巡逻民警对驾驶员廖某进行询问调查,原来廖某是残疾人,无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上放学时段驾驶四轮电动车接送学生。交警立即联系学校老师到达现场,将学生一一送回家中,并告知家长在寒假来临之际又逢恶劣天气,必须告诫孩子不能乘坐三无车辆,最好亲自接送。
交警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湖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6条“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处警告或50元罚款”之规定,对廖某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给予了罚款50元的处罚,一并移交运管部门处理。(编辑刘定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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