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住建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

建城发〔2016〕28号

局机关各股室、系统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现将《建始县住建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31日

 

建始县住建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楚天行”

活动方案

根据湖北省住建厅关于《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鄂建安办〔2016〕3号)和恩施州安办(2016)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实际,现就开展2016年我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二、活动时间及参与对象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安全宣传咨询日为6月16日。

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时间为6月至12月;活动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工程建设领域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共同参与。

三、主要内容及形式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住建局切实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紧贴“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开展“部门领导论安全发展”活动。以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安全生产分析会等形式,由住建局负责人作专题报告,引导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推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二是开展“企业领导谈安全生产”活动。在辖区内选取1-2家安全生产管理优秀的企业或在建工程项目,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等形式,由企业负责人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介绍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2、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住建局派人参加县安委会组织的咨询日活动,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在咨询现场设置宣传展板2块、安排1人现场解答和分发资料。二是集中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将省厅印制的宣传资料(《建筑工人安全知识手册(2016版)》等)现场发放给建筑施工企业及建筑工人,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增强建筑业务工人员按章作业、防范事故的意识。

3、举办安全知识大赛和演讲比赛。县住建局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下,组织企业举办一次“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和“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活动。

4、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县住建局 以我县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以防治违章作业、冒险施工为主线,制作宣传展板、警示教育片视频或幻灯片等多媒体资料,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通过播放宣传片、图片展、事故专题研讨会等方式,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教育从业人员。

5、召开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观摩会。县住建局选取一个安全管理水平先进、施工现场规范有序的标准化工地,组织召开一次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观摩会。通过观摩现场提供的学习借鉴平台和良好的示范作用,推广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管控等方面管理经验。

6、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县住建局根据本县区汛期施工的特点,组织一次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活动选取两家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共同参与,演练过程中应安排人员进行现场讲解,介绍模拟事故类型、正确处置方式和紧急避险注意事项,同步开展事故防范和救援知识的普及,进一步增强建筑施工作业人员防灾避灾、自救互救的能力。

7、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根据全省“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的统一安排,县住建部门结合我县建筑领域实际情况,配合省安委会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典型经验专题行、科技强安专题行、“两个全覆盖工程”专题行四个专项行动,达到治理安全隐患、宣传先进典型、震慑违法企业、推广产业升级的目的。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全员参与。县住建局成立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紧扣活动主题,全面动员和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局主要领导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协调动员全员参与,通过创新活动方式方法,吸引广大从业人员自觉加入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确保将“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在“安全生产月”结束后,我局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省州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总结及相关资料。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定明

电    话:1388678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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