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 | |
(其他+(行政备案)) | |
填报单位:建始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职权编码 | 114228227534102157QT00300 |
职权名称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一般)预评价报告备案 |
子项名称 | 无 |
职权类型 | □√行政备案 □行政服务 □行政征用 □审核转报 □其他 |
行使主体 | 县安监局 |
职权依据 | 【法律】《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修正)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规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2年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 【规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2年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 第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其实行分类监督管理:(一)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并自验收完成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
受理范围及条件 | 职业病危害定性为一般的建设项目 |
需提交的材料 |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申请书;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3.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4.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 6.评价机构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法律责任承诺书。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5个工作日[办理期限不包括申请人补正材料,颁发、送达许可证件(10个工作日)所需时间] |
特别程序及期限 | 无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职权运行流程 | 报告→受理→资料审查→备案 |
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按照办事事项的条件、标准,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建设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备案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企业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 2.备案责任: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申请,应当对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出具备案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监管责任: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监督管理。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责任事项依据 | 1.参照《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通过)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2年国家总局令第51号)第十三条 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向申请人出具备案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2年国家总局令第51号)第四条 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
职责边界 | 一、责任分工 县级: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 二、相关依据 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2.《省安监局关于全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分级监督管理的通知》(鄂安监发【2014】35号) |
承办机构 | 建始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 0718-3222295,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03号 |
监督投诉方式 | 0718-3222295,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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