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为敢想敢干者兜底撑腰 5名干部获容错免责

建始县融媒体中心(通讯员王周 杨天兵)“感谢组织对我从宽处理,让我卸下思想包袱。在今后工作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担当、真抓实干,主动为老百姓办更多实事。”日前,在得知自己被容错免责后,建始县档案馆干部刘某某感觉一身轻松,对未来工作更是充满信心。

为干部大胆容错免责,重新鼓起干事创业激情。在业州镇政府任职期间,刘某某负责辖区内五个村的办公用品采购。由于时间较紧,在给镇领导口头汇报后,便立即进行了采购,没有履行正式程序,县纪委对其进行立案审查。经核查,没有发现刘某某存在谋取私利行为,且本人积极配合,主动交代问题,被免于党纪处分,作诫勉谈话处理。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10月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简称“鄂纪励十二条”)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干部纠错容错机制,着重从动机态度、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及挽回损失等方面,综合分析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过程中出现的失误错误,为他们大胆进行容错减责免责,对给予容错免责干部在各类考核、选拔任用、评先表优、政治荣誉上公平对待,并帮助他们汲取教训、改进提高,在纪律范围内最大限度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组织宽容了我的错误,我要加倍努力工作,回报组织。”在县档案馆任职两年有余的刘某某,主动请缨扎进距离集镇34公里的高山区杨泗庙村,当起这里的驻村干部。半年来,全村282户群众,他上门走访一户不落;对条件困难的群众,甚至上门超过20次。这半年,他走废了两双旅游鞋。

同时,县纪委监委秉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原则,精准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在处理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时,进一步明确因公失误和因私违纪政策界限,对其进行严肃、规范、精准、慎重量纪问责,严防监督“走过场”“做虚功”和问责简单泛化。

“有了‘鄂纪励十二条’兜底撑腰,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底气更足,热情更高,更能甩开膀子为老百姓办事。”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在贯彻“鄂纪励十二条”上做深做实,持续规范完善纠错容错机制,教育引导干部把心思放到“干实事”“快干事”“干成事”上来。

今年来,我县先后为5名党员干部进行容错免责,在全县营造起干事创业、担当作为良好氛围。(编辑蔡楚)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