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多举措加强“野泳”、“野漂”监管

建始网讯(特约记者冯平 通讯员向裕 蒋忠夏)6月16日,记者从县水利局获悉,近日,我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多举措开展加强“野泳”、“野漂”监管行动,切实保护区域内水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时至夏季,野泳、野外漂流活动逐渐盛行,伴随的溺水安全隐患也随之而来。根据省、州相关文件及县级部门相关要求,我县河湖长制办公室采取多种切实有效地措施,制止区域内的“野泳”“野漂”行为。各乡镇、村级河长、库长、保洁员要加大所在河流、河段、水库、塘堰的巡查力度,要将野泳、野漂作为巡查重点内容之一,乡镇河湖长制办公室要在危险水域地带设置显目警示牌、喷刷永久性警示标语,提醒广大群众、游客重视生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溺水意外事件发生。

同时,乡镇河湖长制办公室设置警示牌、警示标语,要确保每座蓄水水库、塘堰、河流水深段常年野泳之处至少有一块防溺水警示牌,警示牌设置为白底红字、蓝底白字均可。县文化和旅游部门加大对全县范围内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无证照经营漂流的打击力度,要发现一处查一处,把野漂的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县水利监察大队进一步加大对县内水域的巡查力度,做到监控覆盖全区域无盲点,及时发现河道非法构筑物、临时设施时要迅速取缔,让无证经营的野泳、野漂无可乘之机,并将产生新的工作动态,各乡镇、各单位要及时向县河湖长制办公室上报资料。

(实习编辑 蒋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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