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焦金翠 阳露雪)“你们的这个纠纷,我们几家单位调解五次了,今天既然都达成协议了,以后就不要再有什么矛盾。邻里之间也要搞好团结,现在是和谐社会、法治社会,都要和和气气的,不要争吵。”在司法所办公室里,当事人双方都点头同意。
官店集镇一组覃某伍在2008年购买了覃某芝的责任田用来修建住房,后来房屋建成后,通过土管所现场勘验,发现建筑面积超出原购买面积,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由刚开始两个人的争吵,发展成两家人的争吵。后来在派出所、社区、司法所的多次调解下,覃某芝同意将原来转让给覃某伍修建房屋的土地和还下剩的土地共0.86亩,全部转让给覃某伍。转让费在原来的基础上还增加38000元,并协助覃某伍办理土地流转相关手续。而覃某伍也必须保证有一条后面田间的农户能从房屋吊脚到田间耕种的小路。
至此,这起引发三年之久的纠纷,经过派出所、司法所和社区调解员的五次调解,5月5日终于在司法所调解成功,维护了本辖区的和谐稳定。(编辑吕亭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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