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法院“审”八哥

建始网讯(通讯员 刘振华 韩超燕)八哥丢了,然后又找到了,甲说是甲的,乙说是乙的,到底谁才是八哥的主人?建始县人民法院近日就受理了这样一起离奇的案件。

八哥虽然能学人说话,但它毕竟只会学人说几句问候性和祝福的语言,这给法官出了一道难题。

飞走的八哥出现了

去年10月14日,建始人熊某以1500元的价格从邓某手中买了一只会说话的八哥。

这只八哥被熊某养在了自家六楼阳台的笼子里,两三个月后开始每天早上飞出去一二十分钟。但是今年二月份底,这只八哥飞出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八哥去了哪里?被人捡到了还是回到大自然了?不清楚。一开始,熊某还很着急,在四周也找了很久,但终究没有找到。时间一天天过去,他觉得找回来的希望已经渺茫,也就逐渐不放在心里了。

但是今年3月27日,事情发生了转机:熊某夫妇给家里的宠物狗买狗粮时,经过曾某的理发店,竟然发现了店里也有一只八哥,外貌、神态和自己家里丢失的一模一样!于是夫妻俩一口咬定,这只八哥就是自己丢失的那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为此起了争执,并因此报警。业州城区派出所民警处警后,建议双方到法院起诉。

证据一:价格上,熊某更合情合理

双方协商未果,熊某次日向建始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法院调取民警的处警视频资料。

八哥到底是谁的?八哥虽然说话,但只是几句问候性和祝福性的语言,并不能说出谁是自己的主人,这给法官出了一道难题。

4月26日下午3点,该案在建始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诉称:自己是在去年10月14日购买的,人证物证齐全,细节也很清楚。

被告辩称:自己是在今年的3月1日购买的。“当天傍晚,我们一家人在去船儿岛玩的路上,看到一个四五十岁的男人提着一只用笼子装着的八哥,要价2800元,我最后以2500元的现金购买了这只八哥。”期间,曾某还碰到了一个熟人何某,他也问了鸟的价格,一起还聊了会儿天。买到八哥后,曾某一家人在船儿岛买了笼子和鸟食,将这只八哥喂养在了经营的理发店里。

熊某与曾某两家相聚并不远,步行也就两三分钟的距离。

法官在网上搜了一下八哥在市场上的价格,在几十元到千元左右,曾某说花了2500元,感觉明显高于市场价,但高于市场价也有一种可能,比如曾某并不了解行情。

证据二:被告在八哥的取得细节上自相矛盾

举证质证前,法官着重宣讲了诚实信用原则,并提醒双方当事人“当事人陈述”也是证据种类之一。法官询问了原告的八哥购买、喂养、遗失经过,确认八哥的外形特征和语言表达能力。向被告确认答辩状中关于取得八哥的过程的真实性,要求被告重新陈述八哥的取得过程,叙述八哥的显著特征和讲话内容。

举证环节双方都出示了图片和视频资料,法官在核实来源后记录在案。原告出示了邓某手书的一份证明,佐证购买八哥事实,法官当庭开启免提功能电话联系邓某,确认证明的真实性,具体的买卖时间、八哥特征、交易与市场价格,并询问了其到场作证的意愿。

法庭还当庭播放派出所民警接处警时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视频中被告叙述的八哥取得经过与答辩状和当庭陈述不符:派出所处警时,曾某说自己确实捡到过一只八哥,后来又飞走了,别人捡到后送过来曾某花2500元买的;在庭审时,曾某又说是在一个路人那买的。

到底是在捡到后买的还是在路人那里买的?法官要求被告说明。被告解释店里的八哥确实是自己用2500元的现金购买的,但之前也的确在院子里捡到过一只八哥,但当天就飞走了,之后又碰到这只鸟,以为是原先飞走的那只别人捡来卖的,当时买了之后,她爱人是先返回店里拿纸盒子装起来,然后再一起到船儿岛买的笼子。

再起风波

证据出示完毕后,被告突然提出,要让店里的一个客人何某出庭作证,并且已经来到庭审现场旁听。

对此,法官首先征求了一下原告的意见,在得到不同意的答复后,法官驳回了被告申请证人出庭的申请,并解释证人出庭要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申请,而且证人不能旁听庭审。

此时,庭审已经持续了两个小时,法官宣布休庭,在法警的陪同下,到被告的店里将涉案八哥取出,放在了后备箱,并将证人邓某接到法庭出庭。

证人邓某出现

证人到庭后,法官询问了邓某证明的书写过程、向熊某出售八哥的经过、教八哥说话的过程、售卖八哥鸟的显著特征、辨认八哥的要点等内容。

邓某说每只八哥的声音不一样,他养了那只八哥三年多,能够认出来,之前有陌生人靠近时,它会用喙去啄别人,但是他靠近时不会。邓某当庭辨认出涉案八哥正是自己出售的那只,并验证了它对自己动作的反映。法官和旁听的法院工作人员进行了验证后,确实有邓某所说的啄人情况。曾某提出自己的丈夫和年纪大的人靠近八哥也不会张嘴,法院找来了值班的门卫,两人靠近时,八哥的确没有张嘴。

法官再次向被告确认了八哥的购买时间和饲养经过,向双方解释了民事诉讼中的优势证据规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提出了协商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并当庭履行,被告返还原告八哥一只,原告补偿被告人民币500元。

庭审结束前,法官一再告诫双方,此案已经告一段落,以后不要再因此发生争执,生活中遇到问题理性解决,不要意气用事。该案最终形成的庭审笔录有十四页,庭审结束已是华灯初上,法官用自己的车把证人和被告送了回去,见证八哥交付完毕后才下班。

后记:即使诉争的是一只价格不高的八哥,法院在依申请调取证据、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举证质证和组织调解等环节中,不但严格依法按照程序审理,更是本着案结事了的目标在办理案件。案件的是非已经通过庭审渐渐明晰,但是法官明白该案的症结在于原、被告的意气之争,径行判决极有可能激化矛盾,打破双方原本平静的生活,调解结案是法官对“办的不仅是案子,还是别人的人生”的生动诠释。

(实习编辑 蒋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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