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习近平的“知与行”

中新社记者 梁晓辉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启幕在即,中国将步入年度政治热季。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节点,当外界思考中国的发展经验时,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一个观察中国发展路径的窗口。

“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曾谈及对这一制度的认知。他并多次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通过顶层设计和亲自推动,将认知落实到行动。

资料图: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

依宪治国

如何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提出四个“必须”,其中之一是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对于这个命题的解答,他在多个场合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习近平说。

从设立国家宪法日,到实行宪法宣誓制度,从深入开展宪法教育,到中共十九大提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体现了执政者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

知行合一,带头尊崇宪法也是习近平的执政理念和行动。

2018年,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再次当选的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习近平随即按照宪法规定,进行宪法宣誓。这是该制度实行以来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也是中国国家主席首次进行宪法宣誓。

作为一项制度设计,宪法宣誓制度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提出。在顶层推动下,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作出了关于宪法宣誓的决定;2018年,宪法宣誓被写入宪法。如今,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职之初进行宪法宣誓,已成为一种常态。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郑淑娜说:“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进程中,更加重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决心。”

加强立法

如何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习近平亦有所论述。他提出,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法律实施工作和监督工作。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强调,要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

中共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国家重点领域的立法持续加强。包括国家监察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慈善法等重磅法律的出台,民法总则、反家庭暴力法、中医药法等法律的制定,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一年间,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1件,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47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3件,正在审议的法律案11件。成为历届常委会履职第一年中,审议通过法律案数量最多的一次。

其中“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的特色鲜明,如审议民法典各分编,推进了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以更大力度推进对外开放;以打包修改法律、作出决定等方式,推进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相关立法等。

“正如习近平所言,立法发挥了规范和保障改革的作用,确保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副巡视员刘运龙说。

强化监督

在习近平眼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亦是完善人大工作的重要方面。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会议通过多个文件,直接推动加强了人大的监督工作。包括关于改进专题询问工作、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等。

其中,尤以建立国有资产向全国人大报告制度最引人关注。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决定自2018年起,国务院每年通过四个报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18年10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这一制度“落地”。会上,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家底”,成为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体现。

一系列顶层设计的制定和实施,显示出习近平对人大监督功能的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要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完)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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