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报警自称酒驾 原来是真受到处罚

建始网讯(通讯员曾志强 李义)在狭窄道路上会车时与人发生纠纷,为了催促民警快速赶到现场,摩托车驾驶人竟在报警时自称酒驾,结果不打自招、受到处罚。11月19日,建始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酒驾违法行为,驾驶人被记12分。

11月19日下午3时许,建始县公安局高坪派出所接到一位驾驶人报警,称他在会车时与别人发生纠纷。当民警详细询问地点、事由等情况时,报警人催促民警道:“我喝酒了,你们快点过来!”高坪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出警。

经现场调查得知,高坪镇桑园坝村村民刘某驾驶摩托车到集镇赶集期间,偶遇一名多日不见的熟人,便相约到餐馆内吃饭饮酒。告别朋友后,刘某趁着酒兴驾车回家,在桑园坝村乡村公路上与对向一辆货车相遇。由于乡村道路比较狭窄,货车司机示意刘某将摩托车推到路肩上,以便两车顺利通行。刘某虽无异议,但内心极不情愿,故此动作十分缓慢,两人因此发生口角。

查明原因后,民警首先对刘某和货车司机小肚鸡肠、互不相让的言行均提出批评,督促双方相互道歉后让货车司机离开现场。因刘某存在酒后驾车的嫌疑,民警依法将其口头传唤至高坪派出所进行调查。经呼吸式酒精测试,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0.6mg/100ml,属酒后驾车,刘某如实供述了违法经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建始警方对刘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编辑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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