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拘禁前女友 一审获刑一年三个月

建始网讯(通讯员李茂平)近日,由建始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肖某非法拘禁案一审宣判,法院依法以非法拘禁罪判处犯罪嫌疑人肖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现年31岁的肖某是建始县花坪镇人,2017年12月,肖某因感情纠纷对前女友朱某产生怨恨心理,预谋报复。2018年3月25日晚,肖某谎称请朱某吃饭,并驾车等待朱某。当晚23时许,朱某下班后来到约定位置,坐上肖某汽车的副驾驶位置。随后,肖某驾车向龙凤坝方向行驶。当车行至一偏僻位置时,肖某谎称车辆出现故障,停车来到副驾驶位后面,取下自己的皮带欲乘朱某不备对其实施捆绑。见朱某激烈反抗,肖某便用随身携带的钉锤、电击棍击打朱某的肩部、胸部,并进行言语威胁,朱某出于恐惧停止反抗。肖某随即用布条、胶带将朱某的手脚绑住,嘴巴贴上胶带,放在汽车后排,之后驾车回到其花坪镇的家中。回到家后,肖某将朱某囚禁在卧室墙边一个事先修筑好的暗室内。3月27日下午,肖某将朱某带到卧室,但限制朱某不能离开卧室。期间,朱某寻找机会向哥哥发出求救信息。3月28日中午,公安机关成功将朱某解救。

建始县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肖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应受刑罚处罚,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编辑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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