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出台意见:小学生课后可在校托管 不得组织集体补课
小学生课后可在校托管,由家长委员会按照“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组织实施。9月7日,湖北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希望能够缓解小学生课后看管难题,解决广大家长的后顾之忧。
省教育厅公布的数据显示,我省现有小学生320多万名,其中城镇小学生230多万名,武汉市80%以上的小学生家长是双职工,这些家庭都面临孩子放学后无人看管的难题。
解决小学生课后托管问题是家长的迫切愿望,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两会”的建议、提案中也反复提出要解决小学生课后看管问题。
托管的实施主体是家委会
家长老师均可参与
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如何组织实施?省教育厅此次明确,托管服务的实施主体是家长委员会,家委会按照“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组织实施。
各学校要按教育部文件组建家长委员会,家委会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聘请托管服务人员。需要托管的学生由家长向家委会提出申请。
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谁有资格托管他们?根据文件规定,托管服务人员由家委会聘请,可聘请家长、社会相关专业人员和学校教职工参加托管服务。
除课后在校托管服务外,鼓励社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举办公益性托管服务,鼓励志愿者参与托管服务。
家长分担成本 学校负责场地水电
不得组织培优和集体补课
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费用包含两部分:一是聘请托管服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少量工作运行开支;二是使用场地及水、电等后勤保障费用。
根据文件规定,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的费用采取成本分担的办法。第一部分费用由家委会进行成本核算,由家长分担。第二部分由学校承担,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的教室、运动场所、功能室、器材等,承担托管服务的水、电等后勤保障费用。
家委会要定期公开托管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家长监督。
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期间做什么?省教育厅解释,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期间,不得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开展收费培训活动,只能组织学生自习、阅读、做课外作业,开展文体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等。
地址:http://www.hubei.gov.cn/zwgk/bmdt/201609/t20160908_894770.shtml
本网编辑 樊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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