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黄志佳)6月27日下午四时许,建始县高坪镇木耳山村3组,在建始县人民法院干警的指挥下,一台挖机不停地忙碌着,将堆放在公路中间的泥土和石渣铲起,然后转臂,倾倒……大约一个小时以后,泥土和石渣被清除完毕了,被堵了一年零八个多月的一条公路又被疏通了。
公路被堵
这条公路是毛某家的入户公路。
2004年,毛某修建房屋的同时修建了这条公路。2015年10月16日,与毛某同组的刘某与毛某发生矛盾后在该公路上倾倒泥土、石渣,公路不能通行了。
审理
2016年7月7日,毛某向建始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清除倾倒在公路上的泥土、石渣,恢复通行。2017年3月13日,建始县人民法院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清除倾倒在公路上的泥土、石渣,恢复通行。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执行
判决书生效后,毛某于2017年4月26日向建始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当日立案受理。
5月10日,法院执行人员到刘某家中和其面对面座谈,讲理说法,希望其按照判决书自动履行义务。但刘某“油盐不进”,并扬言:“就是等法院来强制执行的!”。
在此情况下,法院给其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3日内自动履行义务。刘某连执行通知书都不签收,执行人员采取留置送达方式,将执行通知书留置在刘某家中。
之后,执行人员几次给刘某打电话,劝其自动履行,刘某不仅不听劝说,反而在电话中大发牢骚,甚至对办案人员破口大骂。
案件不得不强制执行了。法院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院领导要求:为安全起见,见到刘某后首先将其拘留,然后组织施工。
6月27日,强制执行时间到了,执行人员到高坪镇政府请求政府派人协助。镇政府领导还抱着最后一线和解希望,在征得办案人员同意后再次安排村干部给刘某做工作。
一切都在执行人员预料之中,刘某再一次拒绝清除公路上的泥土、石渣。
当日下午四时许,执行人员开赴某村3组。在毛某入户公路边碰到了正在干活的刘某。
“你们带枪了吗?”刘某看到了执行人员,放下薅锄,走过来问。
“没有带枪。”不知是谁答应了一声。
“只要没有带枪就好说。”刘某说着,又转回去了。
“听我们给你解释……”一名法官表明身份,对刘某说。
刘某似乎没有听见,他转了一个圈,又转回了执行人员开始碰到他的地方,捡起薅锄。
情况危急!一名法官也立即抓起这把薅锄,稍微一用力,就夺下了薅锄。
刘某当即被拘留了。
干警一分为三,一组将刘某送到红岩法庭,一组在镇政府领导的协助下立即组织施工,指挥挖机铲除公路上的泥土、石渣,另外一组和公安民警、村干部一起到刘某家去做工作。
法院干警、公安民警、村干部你一言我一语给刘某的妻子、儿子、儿媳做工作,作解释。
末了,一名法官对他们说,刘某在法庭里,劝其儿子去做工作,“只要他讲理、配合,只要你们两家的关系不恶化,我们可以请示暂时不送到县城执行拘留。”
刘某家人的工作做通了,其儿子开车到法庭去了。
下午五时许,公路被疏通了。
刘某连其儿子的话也不听,他不住地破口大骂。
继而,他呼天抢地,一再说“我这回不死不得回去了”, 要寻死觅活,好几个民警才将他控制住。
他依然连水都不喝,安排其儿子儿媳“回家去安排后事”。他看起来已经绝望了。
执行人员一面耐心解释,尽量稳定其情绪,一面向法院领导汇报。
在这种情况下放人肯定是不可能的——要尽量防止他出去以后自残自杀或者伤人杀人。
下午六时,增援法警从县法院赶来了。
刘某被栓在一把椅子上,抬上了囚车。
当晚,刘某被送交拘留所执行司法拘留。
刘某被拘留后,拘留所民警、法律工作者姚某、刘某的亲属又反复给其做工作。6月28日上午,刘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给法院写了《检讨书》。
当天下午,刘某当着提审的执行人员悔过。
6月30日,执行人员第二次提审刘某。
“你岁数也大,不能给后人挣好多钱也就算了,你就安安心心在家里享清福吧。你起码不能给后人拉后腿啊!你关在这里,你后人能够安心打工吗?你和邻居扯皮,如果闹出人命了,你后人能够安心打工吗?”提审法官对刘某说。
刘某扑通一声跪下了。
“我就是给后人拉后腿了!我错失了法院给我的三次机会……”他痛哭流涕地说。
刘某真诚悔过了。其亲属亦愿意为其提供担保,请求法院从轻处理。
有鉴于此,加之刘某年过六旬,其妻子身体又不好,法院认为司法拘留的目的已经达到,遂于6月30日提前解除了对刘某的司法拘留。
刘某回家后,到目前为止,建始法院执行人员还没有听说其与毛某发生新的矛盾。(编辑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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