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 王婉婷)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实现最高人民法院“用二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6月20日,建始法院发布《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指出,凡在该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于该通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自觉到该院执行局,主动报告现住址及联系电话,如实申报财产,听从法院传唤。拒不如实报告或拒不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通告》强调,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未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该院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并会同公安、工商、银行、不动产、航空、铁路等部门进行联合信用惩戒;被执行人规定期限内不主动履行义务,或有规避、躲藏、妨碍和抗拒执行的,该院将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妨害公务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该院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有公职人员等特定身份的被执行人,除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和信用惩戒外,还将向相关部门予以通报,建议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通告》还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违法高消费行为。该院将根据核查情况,按规定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编辑 卢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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