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贷款政策今年将调整

5月9日,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六届一次全体会议在州城召开。会议听取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的请示》等3项事项。

2016年,全州住房公积金系统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积极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支持全州房地产去库存,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作用,不断满足城镇职工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需求,大力拓展业务,各项指标大幅增长;积极调整政策,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强化资金使用,支持购房效果明显。

数据显示,2016年全州归集20.67亿元,同比增长31.90%,全年新增缴存职工7827人,新增开户单位167个;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2亿元,同比增长24.8%,累计提取总额达33.8亿元;全年发放个贷20.65亿元,同比增长59.03%,累计发放个贷总额达67.7亿元;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18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236%。2016年全州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接近75%,支持住房消费的资金总量达32.65亿元,支持购买的住房面积达114.14万平方米,占全州商品房住宅销售面积的42.5%,支持全州房地产去库存成效较为明显。

当天,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的请示》《恩施州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资产负债及增值收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草案)》和《恩施州2017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及增值收益计划(草案)》等事项。

根据会议审议结果,我州将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其中涉及提取政策3项、贷款政策1项,包括取消“为父母、子女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装饰装修房屋可提取公积金”的政策等。

来源:恩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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