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旅游局关于“黄四姐”动漫形象的征集公告
为全面展示建始土家民俗文化风貌,提升建始黄四姐文化旅游品牌形象,扩大建始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建始县旅游局决定面向社会征集黄四姐动漫形象。现就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围绕黄四姐文化内涵和“货郎哥、黄四姐”的主体形象,设计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适合于各类媒介和海内外广泛传播,有利于增强建始文化旅游品牌内涵的黄四姐动漫形象。
二、作品要求
1.动漫形象设计为卡通标志,应符合“好看、好懂、好记、好用”的原则,简洁明了,富有感染力,让人印象深刻,能够打动人心。
2.投稿需提供彩色和黑白两种版本的设计图稿与三视图稿(含正面、正侧、背面),提交A4大小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必须为TIFF(CMYK彩图300 DPI,黑白灰度图600 DPI,含单独文字层)和JPEG(中等压缩率、100 DPI,含文字合层文件)两种格式。并须提供设计说明,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设计形象的含义,文字精炼,表述完整。
3.应征者提交的作品和其他相关文件如缺失或不符合要求,一概视作不符合应征要求处理。
三、征集时间
自活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18日止。
四、评审时间及奖项设置
经初步筛选后,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设置特别贡献奖1名,奖金为10000元。评选结果通过“建始网、建始电视台、建始旅游微信平台等媒体公布。
五、投稿要求
1.投稿人必须承诺参选作品均为原创。
2.投稿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3.每人投稿不超过3件,每件配以300字左右的阐释说明。
4.参选作品需注明投稿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单位或住址。
5.参选作品采取电邮、邮寄、直接送交三种方式递交。电邮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寄以投稿人所在地邮戳为准,直接送交以主办方签收时间为准。
六、相关说明
1、参选者对提供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所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归建始县旅游局。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公告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其他费用,在使用时不署作者名字。建始县旅游局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如经评选小组评定没有合适的特别贡献奖,奖项可以空缺。
2、获奖作品因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纠纷,则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4、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的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公告的所有条款。
七、投稿方式
1、电邮:参选作品以“作者名+手机号”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1017494579@qq.com。
2、邮寄:来稿请寄建始县旅游局(信封请注明“黄四姐动漫形象征集”,不支持邮到付款),地址:建始县业州镇红土坪司法大楼六楼603室(邮编445300)。
3、直接送交:建始县旅游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8—3232932; 15571842600。联系人:肖华。
八、特别申明
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稿。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建始县旅游局。
建始县旅游局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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