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县城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公告
自2017年1月3日18:00起,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已大于200,预测未来两天AQI会持续大于200,已达到启动《建始县城区今冬明春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方案》黄色预警条件,县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7年1月4日零时起,发布县城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县城区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应急响应强制性措施
(一)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建筑施工工地、商砼生产、渣土消纳场所一律停工,因浇筑施工工艺、市政抢修、抢险工程等确不能停工的除外。(县住建局负责)
(二)道路扬尘管控。中心城区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增加清扫保洁频次,每天不间断洒水。加强巡查,加大对主次干道,特别是城区出口路扬尘管控力度,坚决打击遗、撒、漏等违规运输车辆。(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局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非煤矿山开采及加工业监管。对紧邻县城规划区的乡镇露天非煤矿山开采及加工业实施临时停产。(县国土局、业州镇人民政府、长梁乡人民政府负责)
(四)工业污染源监管。县城规划区内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工业企业限产40%。强化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经信局、县环保局负责
五)餐饮业监管。加强对城区大中型餐饮油烟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达标排放;严禁露天烧烤。(县食药局、县环保局、县城管局负责)
(六)露天焚烧监管。严格管控农作物秸秆、城市垃圾等露天焚烧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城管局负责)
(七)机动车管理。禁止重型载货汽车(生活垃圾清运车除外)驶入城区限行区内(业州大道、朝阳大道、烟墩大道、北环路)。(县交警大队负责)
二、实施应急响应建议性措施
(一)公众健康防护。请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学校停止课外活动,儿童、老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停止户外运动;相关部门加强对呼吸类疾病的医疗保障和应急值守工作。
(二)公众出行管理。建议市民出行采取绿色或公共交通。提倡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上下班不使用私家车,改为步行或使用公共交通。
请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应急响应。
建始县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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