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向小丽 胡俊)11月28日,三里乡组织召开《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培训会,并邀请村(社区)书记、部分乡直单位负责人及食品经营户参加。
会上,建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里监管所负责人对《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的立法背景、法律地位进行了介绍,并从省、州、县、乡镇各层级政府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部门职责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了解,《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由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7月28日通过,并于当日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不仅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生产经营应具备的条件、禁止经营的范围等,还明确规定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禁止食品摊贩经营,并规定食品摊贩应当在指定的地点、确定的经营时段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下一步,三里乡将针对“三小”(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存在无证经营、经营场所环境差、采购食品原料索证索票不全等现象,按照《条例》规定集中对“三小”进行集中整治,未达到规定条件的食品经营户坚决禁止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此外,食品摊贩从12月起统一将实行登记管理,只有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及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能进行食品经营活动。(实习编辑 刘夏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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