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扶贫办《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鄂政扶发【2015】25号)、《关于印发<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系统湖北审核标准(试行)>》(鄂扶培〔2016〕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春季雨露计划拟补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扶贫办提出意见。
举报电话:0718-3223528
联系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南山路33号(建始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
根据湖北省扶贫办《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鄂政扶发【2015】25号)、《关于印发<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系统湖北审核标准(试行)>》(鄂扶培〔2016〕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春季雨露计划拟补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扶贫办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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