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
受理机构:建始县住建局
设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申报要求:
申报范围:建始县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
申报条件:《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
1、 书面申请报告(原件)
2、 发改委立项批复(原件及复印件)
3、 《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原件及复印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修建性祥规红线图(原件及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单》(原件及复印件);
7、《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
8、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原件及复印件);
9、由银行出具的近15日内不低于项目总投资35%的《单位存款证书》(原件)
10、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各一份)
办理程序:受理一审核一许可一公示
法定办理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本县内)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是否年审或年检:否
联系电话:查询:0718-3718867
投诉:0718-3230323 0718-371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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