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里微商多 工商提醒甄别广告避免受骗

建始网讯(通讯员雷仕成)相信不少微友都有这样的感受,只要好友里有人做了微商,朋友圈的广告便开始刷屏。由于朋友圈发微商广告的都是亲戚、同学、同事或朋友,所以大多数人选择了包容与忍受。

那么,按照新《广告法》有关规定,“微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违法吗”“怎样来识别虚假微商广告” ……日前,建始县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微友或消费者认真甄别微商广告,避免上当受骗。

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发布的微商广告违法。根据《广告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微信广告是一种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的广告,微商未经好友同意发布的广告属于违法广告。

微商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虚假或引人误解。有些微商在推荐产品时,往往夸大产品功效。一些微商利用“造假神器”软件,采用讲故事、使用者效果展示、发布高额成交量及火爆交易记录截图等方式吸引微友加入微商团队或购物。微友千万别为这样的“成果”心动。

微商广告用语要规范,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如果微商在宣传时,使用“第一”“最大”“最好”“最佳”等绝对化用语或者药品广告含有“百分百治愈”“永不再发”等表示治愈率和表示功效、安全性保证的,同样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

微商发布广告应当具备相应资质,不得发布广告内容未经审查的广告。如果微商不具备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资质,却在微信朋友圈宣传销售这些产品,按照《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编辑蔡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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