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深入学习《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
特约评论员 白信平
前不久,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委员会出台《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县委书记向红林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加大宣传、狠抓落实,深入领会“意见”精神实质,在全县上下营造浓厚氛围,为干事创业提供广阔的舞台和空间。
当下,建始县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重要阶段。短期而言,“精准扶贫”验收在即,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也到了“结硬账”的时候,安全稳定工作一刻也不能马虎。长期来说,“乡村振兴”计划即将开启,如何做到因地制宜、科学谋划?补短板、固底板、强主板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县谋划各项工作的基本思路,“三板”的内涵和外延在哪里?怎么补、怎么固、怎么强?这些都考验着全县干部群众的智慧和执行力。
万变不离其宗。完成一项项艰巨任务,落实一张纸美好蓝图,最关键、最根本的是实干。实干兴邦,需要一大批拼劲十足、甩开膀子、能干成事的实干家;需要一大批敢闯敢干、勇于创新的开拓者。
实干需要精神、需要勇气,更需要氛围和激励。需要我们切实营造一个既严格执法又宽容失误,既严明纪律又激励当担尽责的良好氛围。以此开创一个勇于担当、开拓进取、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长期以来,建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干部队工作积极性的培育和发挥,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严管和厚爱结合,营造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良好氛围。但也毋庸讳言,由于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当前我县干部队伍也存在一些复杂情况,主要表现是部分干部思想困惑增多、改革创新意识不强,特别是当改革创新出现失误或错误时受到一些非议,干事创业的热情受到打击;有的干部在困难和挑战面前态度消极,认为“不干不出错、越干错越多”,“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庸懒散软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妨碍了全县事业发展,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究其原因,主观上是部分干部缺乏使命担当,缺乏开拓进取精神;但客观分析,也有过去对干部缺乏容错机制的因素。如果不加区分,不包容失误,某种程度上就会束缚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早在2016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指出:“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这“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论断,给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吃了定心丸,对于扭转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为官不为”的现象,对弘扬实干精神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如今,省纪委、省监委专门出台“意见”, 进一步划定了容错的边界,开出了干事创业的“负面清单”,为改革者、为实干家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俗话说,“公道自在人心”。我们坚信,只要你公道正派、心底无私,即使在工作中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失误,群众心中有数,组织明镜高悬。(编辑蔡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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