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向爱华) 7月9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政管理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位于学院路一居民私自在路灯杆上违规接用市政用电进行夜间照明。
经工作人员现场询问,当事人主要是因路灯光线较弱,影响了店铺的照明,便心存侥幸私接路灯用电安装灯照明。
擅自私接市政用电照明,其行为违反了《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执法人员根据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采取说服教育并立即进行现场拆除,及时制止了其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实习编辑 蒋含)
建始网讯(通讯员向爱华) 7月9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政管理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位于学院路一居民私自在路灯杆上违规接用市政用电进行夜间照明。
经工作人员现场询问,当事人主要是因路灯光线较弱,影响了店铺的照明,便心存侥幸私接路灯用电安装灯照明。
擅自私接市政用电照明,其行为违反了《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执法人员根据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采取说服教育并立即进行现场拆除,及时制止了其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实习编辑 蒋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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