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检察院办理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建始网讯(通讯员李茂平 郑江)2月26日,建始县检察院依法向建始县法院提出一起强制医疗申请,这是强制医疗作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引入刑事诉讼法后,该院办理的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2018年10月15日12时许,涉案精神病人张某在自家门口遇见了同村村民吴某及手拿镰刀在此地砍竹子的天生桥社区居民胡某。吴某询问张某家是否有生猪和魔芋出售,张某回答没有并邀请二人到其家中坐,二人应允。进屋后,张某在给二人递烟倒茶时见胡某仍将镰刀拿在手上,怀疑胡某是来加害自己的,遂进入另一房间拿出一把斧头,趁胡某不备朝其头顶砍了一斧头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胡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而张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不负刑事责任。

建始县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张某实施了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依法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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