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周朋 徐涛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是中华民族千年的渴望和梦想。“依法治国,全面小康,”是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基本保障。在建始县,有一位法制工作者,在从事法制工作的六年时间里,她凭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于本职岗位,刻苦钻研业务,兢兢业业工作,得到领导和同事的高度认可。她,就是建始县法制办公室干部——龚冰。
“严字当头”确保工作质量
“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学习是保持一个人生命活力和工作能力的基本前提。龚冰自从事法制工作以来,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她充分利用八小时以外的时间进行自学,先后学习了与本职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同时,还注重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求实创新上深下功夫,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在工作中,龚冰始终坚持严字当头、精益求精。由于规范性文件具有很强的制约性,如发生错误必将导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不利。因此,在规范性文件审核上,她严格把关,对于一些急需下发并且不符合法律或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即使领导签批下来,她仍坚持原则。对不符合规范性要求的文件,她坚持拿出自己的意见。多年来,在她的严格审核下,从未下发过不合格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把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使建始县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达到了协调、统一。在办理和发放行政执法证时,她严格按照省办的要求办理每一个证件,不徇私情,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人员坚绝不办。
“法在心中”构建和谐社会
“法者,公天下持平之器”。在工作中,龚冰深深意识到法律普及的重要性。每一项新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她都认真学习,并积极备课,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讲解新的法律知识。在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为使全县所有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适应新法,她积极筹备、参与讲授新法40余次,基本涵盖全县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讨论20余次。组织参与了法制办组织的历年行政案件评查工作,使全县重点执法单位行政案件得到较大提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百余件,都能做到诉结事止,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办理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她不因行政机关占有强势地位而偏袒,也不因当事人处于较弱地位而压制他们,经她办理的每一起复议案件都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与信服,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她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用真情解决民与官之间的纠纷,有效地树立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不忘初心”恪守为民情怀
“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在精准扶贫这个主战场,作为帮扶责任人,龚冰同志积极参与扶贫实践,展现青春力量。
龚冰的扶贫帮扶对家住建始县长梁镇鹿鸣村,这是一个离县城需两小时车程的偏远乡村,没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她刚接受任务很是忐忑,但凭借谦逊好学的态度和勤恳踏实的作风,她很快就和帮扶对象融入一家。帮扶对象刘有仲家有两个女儿,大女儿读四年级,小女儿读一年级。两个小孩子刚接触她时,没有过多的言语。她就经常上门关心孩子,给小孩子购买课外读物、各种玩具,还在朋友圈里寻找旧衣物,送到家中。渐渐熟悉了,两小女孩子就叫她冰姐姐,为了圆两个小孩想要自行车的愿望,她便把自己刚买不多久的新自行车送给了两个小孩。
一片冰心在玉壶,多年来,龚冰凭着对法制工作的无比热爱,以扎实的工作态度、过硬的思想作风,在平凡的岗位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为建设法制建始、和谐建始、幸福建始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编辑李小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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