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注意了!不能再任性,违反规定将受罚

建始网讯(记者万雪芬)近期,中央网信办针对自媒体账号存在的一系列乱象开展集中清理整治。

11月20日,建始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自媒体清理整治的公告》。

公告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执行自媒体登记备案制度,已注册但尚未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网信办)登记备案的网站、自媒体账号,其负责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主动到县网信办登记备案。

备案范围包括粉丝数量在500人以上的微博个人注册用户,个人证件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县内的;微信公众号的注册者、管理者、使用者其中之一在县内的;其他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的各类网络传播平台账号(如今日头条号、一点资讯号、企鹅号、百家号等);县外自营媒体名称中含有县市地名和本地特定称谓的网络媒体;本地社会组织及个人开办的网站。

备案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集中登记备案结束后新上线或变更的在开通变更30天内登记备案。

要求加大对网站、自媒体违规行为的举报查处力度,凡网站、自媒体账号存在下列行为的,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1、传播政治有害信息,恶意篡改党史国史、诋毁英雄人物、抹黑国家形象;2、制造谣言,传播虚假信息,充当“标题党”,以谣获利、以假吸睛,扰乱正常社会秩序;3、肆意传播低俗色情信息,违背公序良俗,挑战道德底线,损害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4、利用手中掌握大量自媒体账号恶意营销,大搞“黑公关”,敲诈勒索,侵害正常企业或个人合法权益,挑战法律底线;5、肆意抄袭侵权,大肆洗稿圈粉,构建虚假流量,破坏正常的传播秩序。

网站、自媒体账号若存在以上违规信息,应即时进行清理,并主动到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说明情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减轻负面影响。对公告发布之后不积极对所办自媒体进行上述信息清理,被举报后不配合调查、不接受处罚的,县网信办将申请封号处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

备案和举报联系方式:电话:0718-3220376 。邮箱:1468253@qq.com 。地址:建始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编辑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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