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张清波)11月7日,建始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
2017年11月22日下午16时50分左右,因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被告人谭某等六人在组织拆除工商银行建始县支行老办公楼时,发生房屋结构和脚手架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
案发后,经建始县公安局侦查,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7年11月23日对谭某等六人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于2017年12月22日执行逮捕。2018年2月8日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二次,因案情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于2018年8月13日移送法院。
为保障此次庭审活动顺利进行,建始法院专门制定了庭审预案,统筹规划安检、导诉、押解、值庭等工作。全体执行警务人员统一着现行制式警服、带作训帽,值庭人员带八件套;13名法警上午8点前往看守所提押被告人,确保准时开庭;安检人员提前十分钟到岗,对旁听人员一律用身份证换旁听证,并严格安检;各被告人均未带戒具,分别由两名法警押解看管,半小时轮换一次,严禁被告人家属会见交流。
(实习编辑 蒋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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