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龚微涵)“按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版权)相冲突的商标可以被撤销和无效。如果企业在进行商标申请注册的同时,一并对企业logo进行版权登记,既有利于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也能够防止已注册商标因为版权争议而被撤销或宣告无效。”11月7日,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对我县一家企业就商标申请注册及相关业务进行指导。
据了解,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对于企业而言,则享有其所设计的企业logo的版权。依据《商标法》的规定,版权享受在先权利,一旦完成版权登记,若企业发现有与其相冲突或相近似的商标被注册,可以依据《商标法》的规定提请商标局撤销该商标或宣告该商标无效。同时,如果企业申请注册的logo商标因他人注册在先或与其他已注册商标相近似等原因被驳回的,也可以利用版权的在先权利进行驳回复审,从而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今年以来,为提高我县商标注册成功率,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商标品牌效应,推动我县经济快速发展、提质增效,县工商局以版权登记为突破口,积极引导帮助企业办理logo作品版权登记,为我县商标品牌发展保驾护航。
截至目前,全县已有20余家企业取得了《作品版权登记证书》。自开展作品版权登记以来,全县新注册商标量达267件,注册成功率66.09%,较同期提升17.81个百分点。(编辑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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