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彭绪艳 通讯员向恩)连日来,州社保局通过媒体发布公告称,我州将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在医保结算、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等方面的应用。从今年11月1日起,全州统一使用社保卡办理医保结算业务,医保卡结算方式停用;2018年底全面使用社保卡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社保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包含社保个人账户和金融账户。社保卡除具备社保功能外,还具备金融功能,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根据省人社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卡应用服务工作的通知》、州人社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统一部署,结合全州社保经办服务工作实际,我州将于10月底完成业务系统对三代社会保障卡的兼容性改造。从今年11月1日起,全州统一使用社保卡办理医保结算业务,医保卡结算方式停用。在我州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启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的基础上,今年11月全面启动社保卡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至2018年底全面使用社保卡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凡未办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含已办理未领取人员)请在各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申办社保卡,县市参保人员也可到各乡镇(办)人社中心申办社会保障卡。已领取但未激活社保功能的参保人员,由本人持社会保障卡到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或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定点药店,修改初始密码后启用社保功能,社保功能启用后,原医保卡将自动停止使用。已领取但未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的退休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发卡银行任意网点办理激活手续。社保卡损坏或丢失的参保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和发卡银行网点办理相关手续。
来源:恩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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