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 (记者 薛荣)10月1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印发<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正积极开展2018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报工作。据悉,雨露计划扶持对象必须同时具备相应条件:一是扶持对象所在家庭必须是全国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贫困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二是扶持对象必须是当年就读高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院校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一、二、三年级),且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学生。函授、自考等非全日制学生和本科及以上学生、普通高中学生不能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因病或参军保留学籍的非在校生不能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在校学习期间(包含顶岗实习)均可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在接收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毕业后升入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学生,只要其符合申报条件可继续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据了解,雨露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补助对象必须分春秋学期进行申报,2018年秋季学期补助标准为每生2500元。 此次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0时起开始至2018年11月20日24时。雨露计划补助一律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均在手机下载的“雨露百事通APP”中进行。贫困户家庭或在读子女无法申报的,可委托驻村“尖刀班”成员协助申报。已申报过雨露计划补助的对象,可在原下载“雨露百事通”中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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