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城发〔2016〕15号
局机关各股室、系统各二级单位:
根据县深改组下发的《建始县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建改组发〔2016〕1号)精神,结合县住建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县住建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项目清单责任分解表》。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以及县委十四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县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统筹推进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二、组织机构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县住建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崔显洲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登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振慈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知青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华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向宏玲 县人防办专职副主任
唐赤兴 县燃气办主任
成 员:陈玉森 局办公室主任
谭晓玲 局建管股股长
晏 苗 局住房保障股股长
李兴翠 局房地产管理股股长
袁康平 局城建股股长
汪长胜 局村镇股股长
向秋林 局人事股股长
黄家娟 局监察室主任
刘先春 局财务股股长
谢克宣 县质监站站长
马定明 县安监站站长
向绪逵 县造价管理站站长
熊龙金 县房管所所长.
向绪烈 县自来水公司经理
龙 建 县污水处理厂厂长
宋登勇 业州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主任
邱先键 长梁乡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主任
李兴成 茅田乡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主任
谭绍振 龙坪乡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主任
王克旭 三里乡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主任
樊友松 高坪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主任
郭金刚 红岩寺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主任
刘福安 花坪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主任
雷炽兵 景阳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主任
温东风 官店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何振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廷豹同志负责全面深化改革日常具体工作。
三、工作职责
县住建局承担实施改革项目46项,其中承接性改革41项,自主性改革5项。其中在5项改革项目中担任牵头单位(县住建局3项、县规划局2项)。
1.牵头单位职责。负责牵头实施改革项目的责任股室必须建立详细的实施方案,要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厘清职责,列出工作计划,建立改革项目台账。承接性改革应根据上级下发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自主性改革要经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经县法制办审查)和单位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实施方案出台后,牵头责任股室要在第一时间向局深改办报备,同时每两月向局深改办报送改革工作信息1条。项目完成结项时,牵头责任股室要认真填写结项报告书。
2.参与单位职责。负责参与实施改革项目的责任股室要与县牵头单位搞好衔接,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改革工作。建立台账,积极向牵头单位和局深改办报送信息。
四、考核内容
根据县深改办《关于印发<建始县全面深化改革分类考核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建改办文〔2016〕2号)精神,县住建局被明确为I类考核单位,其改革工作考核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考核中所占权重为8分。从方案质量、工作推进、改革成效、奖励加分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具体涵盖科学谋划改革、规范推进改革、项目有序推进、部门互相配合、报送制度落实、项目顺利完成、注重宣传推介、经验奖励加分等8个方面,其中由二级单位牵头实施的改革项目考核其业务主管部门。
五、其他
1.各承担改革项目责任股室要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深改工作联络员,全面负责该股室承担的改革项目日常工作。
2.各承接改革项目责任股室要做好宣传推介工作,积极在国家、省、州、县各级党报党刊、主流媒体、各级《改革简报》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网站、刊物宣传本系统改革工作。5个承担实施改革牵头单位的责任股室要完成省、州、县级各1条宣传推介任务。
附:1.县住建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项目清单责任分解表
2.建始县全面深化改革年度考评表
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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