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精神,自2016年9月23日起,建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点由县卫生计生局迁移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凡涉新农合相关业务请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一楼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办理。原办公联系电话不变。
建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精神,自2016年9月23日起,建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点由县卫生计生局迁移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凡涉新农合相关业务请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一楼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办理。原办公联系电话不变。
建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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