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黄志佳)8月18日,星期六,上午十时许,接到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谭险峰的电话后,建始法院立案庭、民庭、执行局的多名干警火速返回法院加班。
张某、高某、向某、李某就一起生命权纠纷达成了协议。为履行协议,张某、高某申请法院查封向某的挖掘机。
8月2日17时许,向某安排其拖车司机李某驾驶拖车装载向某的一台挖掘机前往茅田乡封竹淌村作业。到达现场后,向某雇请的挖掘机操作员小张(化名)卸载挖掘机。卸载中,小张见挖掘机侧翻,遂从操作室跳至地面,小张被侧翻的挖掘机压死。之后,小张的父母张某、高某与向某、李某为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建始县公安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及法律顾问做了大量工作。8月18日,张某、高某、向某、李某终于通过建始县行业性专业性联合调解委员会就赔偿达成协议:向某赔偿张某、高某680000.00元;李某赔偿张某、高某150000.00元。为了协议的履行,张某、高某申请建始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查封向某的挖掘机。
特事特办,谭险峰局长安排干警加班。
干警在封竹淌村查封向某的挖掘机
立案庭立案、民庭裁定、执行局执行。当日下午6时左右,建始法院按当事人的申请办理完毕。(编辑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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