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李茂平)人到老年,心境会逐渐趋于平和,对以前发生的恩怨大都会逐渐释怀,但三里乡一位67老人,回想起30年前与他人的恩怨时,却依然耿耿于怀,甚至提刀砍向旧日“仇人”。
张某与宋某(案发时79岁)都是建始县三里乡某村村民。大约30年前,两人曾因纠纷发生打斗,宋某在张某家取走一床“铺盖”。自此,双方关系一直不睦。2017年11月3日9时许,张某回想起往事,越想越气,决心到宋某家讨回当年被拿走的“铺盖”。她随即手持一把菜刀来到宋某家,两人搭话后张某用手中的菜刀砍击宋某头部。宋某受伤后向村委会方向逃跑并大声呼救,被村支书及村民救下并立即报警。
经过伤情鉴定,宋某左面部两处创口长达16厘米,创面下颅骨粉碎性骨折,左小手指末节尺侧部分缺如,损伤程度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
建始县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宋某亦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建始县人民法院采纳了该院公诉意见,综合考虑张某系老年人犯罪和其持凶伤人等量刑情节,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判令张某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宋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人民币35767.58元。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