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重拳出击扶贫工程项目推进慢问题

建始网讯(通讯员谭玉凤)7月5日,建始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针对官店镇某扶贫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误期违约行为处置情况发布通报,业主单位与施工方解除施工合同,并索赔工程误期违约金,同时对该公司是否存在违反招投标法等问题将展开进一步调查。这是建始县在对扶贫工程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查处的一起案例。

据了解,官店镇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20日与湖北双鑫公司,就官店镇金家湾鱼精坝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含场平、道路、路灯、绿化、给排水工程),合同工期为当年6月20日至9月20日。但该项目在推进过程中,进度十分缓慢,经官店镇人民政府、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发函督促和现场督办,双鑫公司仍未整改到位。截止2018年6月,该项目仅完成场平工程量的30%左右,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工期,致使31户搬迁户不能按期入住,在当地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6月下旬,建始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官店镇脱贫攻坚前线指挥部指挥长蔡倞在督查了解情况后,主持召开调度会,经前线指挥部集体研究,决定立即与双鑫公司终止施工合同,并建议由业主方官店镇人民政府索赔违约金。

“这是一起因施工单位违反施工合同导致扶贫项目工期延误的典型案例。部分施工单位认为工程中标之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以种种理由和借口不按合同要求按时施工,影响的不只是工程进度,更是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建始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为此,建始县要求所有乡镇和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以此为鉴,广泛深入地开展专项核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项目协议有序推进扶贫项目建设。对于施工过程中因企业组织不力、力量配置达不到要求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要迅速督促整改,力争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不留隐患。对于工期延误、质量不达标等即成违约事实的,要依法主张权利,坚决遏制施工企业的失信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扶贫工程项目中违规揽标、优亲厚友等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扶贫项目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编辑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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