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胡俊杰)2018年春季学期即将结束,日前,州教育局发文要求,在7月13日(农历六月初一)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结束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7月16日(农历六月初四)开始放暑假。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执行。普通高中结合各地实际由学校确定放假时间。
通知要求,中小学校要针对高温汛期易发溺水、交通、雷击、洪灾、泥石流等事故及灾害,开展应急避险教育,特别要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校舍、学校排水设施等进行检查,对于危房要维修、加固或停用,对于损坏的设施要及时更换,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中小学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进一步明确和强调家长对学生离校状态的安全责任,指导家长科学养育和教育孩子,切实发挥家长学校的功能作用。
据悉,9月1日(农历七月二十二),全州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开学。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时间不得早于8月20日。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执行。
来源:恩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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