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局执法为民 服务三农

建始网讯(通讯员 王辉)“我已拿到了8万元赔偿款,感谢农业局及时出面调解,帮我和社员挽回了损失。”建始县某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赵某感激的说。“为你们合作社服务,帮你们维权是我们农业部门的责任,希望你继续努力,把产业做大做强,带领合作社社员和周边百姓脱贫致富.”县农业局工作人员欣慰之余,不忘殷殷嘱托。

近日,县农业局积极作为,成功调解处理一起农资纠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15456元。

2018年5月15日,县农业局接到我县某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投诉,称其基地育的400多厢辣椒苗全部死亡。接报后,农业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农业专家、农业执法人员到基地现场查验,经查证400多厢辣椒苗死亡属实。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严防事态蔓延,农业局一方面要求农业专家为合作社提供技术指导,引导合作社抢抓时间,恢复生产,减少损失,另一方面,指令执法人员介入,展开调查。季节不等人,为尽快帮助合作社重拾信心,恢复生产,执法人员一边对基地使用的农药、肥料等投入品取样送检,约谈农资供应经销商,调取经销商销售给基地的农资凭证,一边要求事故纠纷相关方在基地进行对比试验。经过两个多月大量细致的工作,执法人员掌握了部分证据,基本厘清了本次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多次与纠纷当事双方商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逐步消除当事双方的怨气和抵触情绪,最终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为合作社挽回损失,避免双方走上司法途径。

农资纠纷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农业生产周期长,影响农业生产的因素多,有的事故是假劣农资引起,有的是灾害性天气引起,还有的是农民操作管理不当引起。发生投诉及纠纷后,农民普遍存在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诉讼难等实际性问题,老百姓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弄得身心俱疲。而调解具有高效、便捷、低成本等特点,执法人员根据当事人的特点和纠纷性质、难易程度、发展变化的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引导、帮助当事人达成解决纠纷的调解协议,已成为解决农资纠纷的重要途径。

目前,建始县农业执法在处理农业生产事故纠纷造成农民损失的案件时,不是简单地对违法者予以处罚,而是遵循民事赔偿优先的原则,积极调解纠纷,为农民维权,并建立纠纷调解机制,及时有效地调解农业生产事故纠纷,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编辑吕亭娴 校对孙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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