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肖亚玲 黄木)“我开的可是电动车,凭什么被查酒驾?”你知道吗?开电动车也不能喝酒。6月2日晚,建始县公安局三里派出所在夜查酒驾醉驾毒驾时,市民孙某酒后驾驶电动车上路,还驶进派出所挑衅交警。最后,被建始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6月2日晚8时许,建始县公安局三里派出所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毒驾行动,在检查中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人1人,并依法传唤至三里派出所接受调查。10时许,正在办案区办案的民警听见派出所大院内传来连续不断的摩托车喇叭声,所长韩涛遂到院内查看,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摩托车,正从派出所大院离开。该男子驾驶摩托车轨迹呈S型,所长韩涛怀疑该名男子可能是饮酒驾驶,遂组织警力沿途跟随。该男子骑车驶离派出所后,沿集镇街道肆意驾驶,并长按车喇叭,民警当机立断对该男子进行例行检查,检查中民警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经呼气酒精测试,该男子呼气酒精含量显示为131.7mg/100mL,已经达到醉驾标准。
“我开的可是电动车,凭什么被查酒驾?”男子孙某认为自己骑的是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范畴,所以即便喝酒交警也无权进行处理。现场民警便告知孙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同样属违法行为,也是被禁止的。”
经询问,孙某表示在派出所大院内长按车喇叭并转圈行驶,其目的是挑衅派出所值班民警,看他们能不能将自己抓住,在集镇街道肆意行驶也是为了发泄。当办案民警再次询问被处罚后的孙某想法时,孙某告诉办案民警:“你们是好样的,派出所需要你们这样办事的人。”说完还向办案民警竖起了大拇指。
目前,孙某因寻衅滋事,被建始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一定要做到喝酒不驾车,驾车不喝酒,这是对自己也是对家人负责!(编辑 樊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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