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建始】 夫妻二人不“顺路”

通讯员 杨威

“老公,我明天回娘家玩几天,你陪我一起回去好不好。”

“不行,明天得上班呢,要跟领导到红岩寺镇贫困村召开群众会。你先回去,我周末来接你。”

“去红岩寺?那正好,我坐你们单位的车一起到红岩寺,然后我再坐客车到花坪,一路上可以说说话,还能省10元车费呢。”

小阳是县委办公室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平日经常同领导一起下乡工作。这天晚上,小阳的妻子打算次日回娘家玩几天,听老公说次日刚好到红岩寺下乡,就动起了坐“顺风车”的念头。

“那怎么行!”说到这里,小阳突然严肃起来。

“怎么不行嘛,我坐一下‘顺风车’怎么啦!车上5个座位,还剩两个座位空着不是浪费嘛,再说让我们这些‘群众’坐一下公车不行吗?”

“公车姓‘公’,无论是否顺路,都不允许与公务无关的人员搭乘,这是纪律。普通群众除极为特殊,存在实际困难情况下可以乘坐公车,你作为干部家属好端端的就是不行!想必一同‘顺路’的还有很多人,那都这样岂不乱套了。”

“不行就算了,二十几岁就一套一套的。”说罢妻子一言不发。

次日清晨,小阳妻子早早收拾好行李,独自一人到客运站乘车。下乡途中,小阳收到妻子发来的微信消息:“老公,对不起,是我不好,我昨晚悄悄在手机上查了一下,干部家属以‘顺风车’的名义乘坐公车确实是违纪行为,我今后不仅做到不给你添乱,还要随时监督你,不能让你犯错误。”

“针眼窟窿斗大的风”“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让党员干部走上腐败之路的往往在于在一些所谓的“小事”。公务用车顺路捎带家人看似“合情合理”却不合纪,本质上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属于公车私用。“顺路”绝不应该成为公车私用的理由和借口,否则走向的将是“不归路”。(编辑 樊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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