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省新版定价目录》明日起施行 恩施州政府定价项目达20项
恩施晚报讯(记者刘盟萌 通讯员佘华玥)近日,记者从州发改委获悉,新修订的《湖北省定价目录》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省政府定价范围在2015年缩减67%的基础上再次削减31%,且近60%授权地方政府管理。目前,全省保留定价内容31项,授权我州政府定价项目20项。
据了解,新修订的《目录》按照“能放尽放、应放全放”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同时体现区域性或属地管理更加便捷有效的特点。此次修订中,新修订的《目录》放开或取消了13项定价内容,如取消城市道路上利用贷款或集资筹款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放开食盐价格、道路班车客运票价、公益性公墓价格、律师服务(部分)收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及排气污染检测收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等。此外,公办中专、技校住宿费标准定价权下放给地方政府;汽车客运站站务费标准、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标准、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共3项移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新修订《目录》授权我州政府定价项目共20项。包括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再生水价格;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省定价(在汉委属、省属和相关部队公立医疗机构)外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除高速公路以外的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含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农村道路班车客运票价;客运出租车运价;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特征的机动车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公办职业高中学费标准,公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公办中专、技校、公办城市义务教育住宿费标准;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保育教育费标准;省定价(5A级景区)以外的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价格;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殡葬基本服务和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州发改委提醒,定价目录是划分政府制定价格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的依据。新版定价目录是推动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重要抓手。广大市民在认为自己的价格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拨打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维权。
来源:恩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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