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法院:执行腾退铺面七间 积极助推六城同创

建始网讯(通讯员张清波 冉茂军)5月10日,建始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批房屋租赁案件纠纷,司法拘留三人,腾退移交门面房七间,收缴执行款1.0124万元。

2015年全州开展“六城同创”以来,县政府决定收回原人大、政协、司法局及县直幼儿园所有的门面房,对上述危旧办公楼及周边临时建筑予以拆除,具体工作由当时的建始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组织实施。

在提前告知不再续租后,部分租户在2015年9月、2016年6月、2016年9月等合同节点到期后拒不腾退。2016年更名为建始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原告向建始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批案件经一审判决、二审维持、部分案件经省高院驳回再审后,确认涉案租户在合同无效或期满后腾退移交门面房并支付相应的租金或占用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在做了大量前期工作的情况下,组织了第一次集中执行,尚有八户九个门面房未能腾退。因这部分被执行人对抗情绪严重,为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建始法院决定暂缓执行,重新制定方案,在做好准备工作后,公告确定2018年5月10日为最后的腾退日期。

10日上午,被执行人董某到法院以货物积压未处理完毕和没有找到仓库为由申请法院暂缓执行,工作人员当即要求其立即着手腾退,但是董某还在纠缠案件的起因和自身的困难,没有任何腾退的行动,法院当即决定对其司法拘留。传唤到法院被执行人龚某和邓某,也都以各种理由拒绝腾退门面房,拒不配合法院的工作,此二人也被司法拘留。随后执行局安排人员到现场督办,并陆续调集其他执行任务完毕的干警二十余人现场执行。

申请执行人的工作人员被通知到现场,腾退一间当场移交一间,具备一定条件后申请执行人立即组织工人在门面房外加装防护栏,隔离围观人员。到晚上八点半,在各方的努力配合下,执行腾退移交门面房七间,申请方组织的机械也进入现场对接收的门面房予以破拆。

该批案件现已进入收缴租金和占用费的阶段,其中被执行人董某的妻子已于11日上午缴纳了5万余元执行款,董某也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有所认识,具结悔过后,法院对其予以训诫,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措施。其余两间门面房因被执行人在执行司法拘留无法腾退,法院将继续采取措施予以执行。

(编辑吕亭娴 校对孙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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