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建始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袁学清
通讯员 曾志强
袁学清,中共党员,1998年入警,先后在派出所、刑侦大队工作,现任建始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他以满腔的热情、艰苦的作风和过硬的执法素质,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2016年被湖北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法制工作成绩突出法制民警”,多次荣获个人嘉奖、被评为“法制标兵”。
他曾扎根基层,6个派出所是他的青春驿站,那里有他21岁到36岁的朴实年华。15年里,他一步一个脚印,将汗水和热血融入乡村。他勤奋好学,治安、交通、消防管理门门拿手,走访、办案、群众工作样样在行,在每个岗位上都踏实肯干。担任法制民警5年来,他把自己“铆”在法制阵地上,负责审核案件、执法监督和执法考评,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执着地书写“看不见”的奉献与担当。
在“质疑”中前行,勤奋成就“法制标兵”
“他爱学习、肯钻研,面对挑战不退缩,面对质疑不服输。”提起袁学清,办公室同事向超说:“他对法律和执法信息化的学习乐此不疲”。
2013年9月,因为“案子办得漂亮”,袁学清被任命为法制大队副大队长,长期在派出所工作的他,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并不深入,袁学清面临巨大压力,每审查一起案件,他都需要翻阅法律条文“现炒现卖”。 回忆当时的情况,袁学清笑称,“有时从办案民警的眼神中都能感到质疑”。
为了摆脱窘境,他把压力转换为动力,逼迫自己虚心求教,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钻”。为丰富法律知识储备,提高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袁学清将业余时间全部投入到学习中,探究法律法规、学习公安业务。经过刻苦钻研,他很快熟悉了办案程序,一些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条款都能脱口而出、信手拈来。
新的警综平台推广运用后,他本着向信息化要警力、向智能化要效率的工作理念,开始潜心钻研信息化执法工作,夜以继日地熟悉平台的执法办案功能,并根据实践编写一些简便实用的操作指南,在全局“轮训轮值”、执法巡查等时机为执法单位授课。
在网上巡查、执法监督等工作中,袁学清积极参与基层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结合平台操作中容易发生的错误,总结出一套平台质量检查监督方法,使警综平台信息录入工作和执法考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极大地提高了全局信息化执法办案水平。2014年以来,他多次被州、县公安机关评为“信息化执法标兵”。
千余起案件 “零差错”,责任铸就“生命线”
“法制部门是确保执法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严之又严、慎之又慎,才能让群众从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生活中十分随和的袁学清,审核案件时却异常严谨,绝不忽视任何一个疑点,不放过任何一条细节,时刻用责任与担当捍卫执法质量这条生命线。
“有的复杂案件包含多起个案,必须一起一起梳理,一环一环甄别,保持足够耐心,投入大量精力。”谈起亲手审核的案例,袁学清如数家珍。有些疑难刑事案件涉及人员多、时间跨度大,光卷宗就是一部“鸿篇巨著”,需要逐字逐句审核、把关。为了弄清楚每起案件的案情经过、涉案人员和主次责任,袁学清经常加班加点,和办案民警一起讨论疑难问题,回访案件证人、被害人,深入了解案件细节,以便为办案民警提供精确指导。
“他敢于对案件的定性及处置适时地亮明观点,绝不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是一名尽职尽责的‘守门员’。”法制大队长谢勇说,“袁学清对于案件事实不清楚、案件证据不齐全、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绝不含糊,始终坚持从细节着手,指导、监督、帮助办案单位,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据统计,经他审核的1100余起案件中,审核正确率达100%,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未发生被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在“严”字上动真格,在“细”字上下苦功,袁学清用看似简单的数据,生动诠释了执法安全 “守门员”的完美表现。
执法监督很“苛刻”,青年民警受益匪浅
“xx殴打他人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不规范”“xx现金被盗案,未按规定回告案件侦办情况”……这是县局案件管理中心4月份案件评查中通报的部分内容,将所有在办案件存在的问题公之于众,“矛头”直指办案单位、主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不但要求限时整改,还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办案单位和民警进行扣分,记入执法档案,与争先创优直接挂钩。
案件管理中心好比案件“质检中心”,负责对所有在办案件进行网上巡查,第一时间发现、通报质量问题,从细枝末节处督促办案单位精细打磨,抓好每一起个案质量,从而全面提升县局整体办案质量。法制大队长谢勇介绍,“案件管理中心的工作,既是一门精细活、功夫活,需要丰富的执法经验和过硬的执法素养;又是一门得罪人的差事,讲不得半点情面。”
由于袁学清法律素养厚实,工作严谨细致,案件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由他负责协调运行。每周对各办案单位抽查2起行政案件、1起刑事案件,制作一份执法办案系统应用考核通报;每月制作一份接处警、受立案网上巡查通报、一份案件评查通报……多年来,袁学清始终如一、从未间断。为此,较真得近乎苛刻的他“得罪”了许多办案民警。
“‘清哥’是一名优秀的法制民警,敢较真、敢表态、敢担当,虽然指出问题一针见血,让人不敢懈怠;但在跟踪指导时却循循善诱、平易近人,我向他学了许多办案经验。”2014年底入警的年轻民警徐浩,参警两年多就走上副所长的岗位,提起袁学清的“苛刻”,连称他是“良师益友”。正是在袁学清的监督、苛求下,许多像徐浩一样的青年民警很快成长为办案能手、执法标兵。
女儿眼里的“逃兵” ,服务基层却时刻在线
“为了工作,他克服了许多家庭困难,经常将不到10岁的女儿扔在家里。”对袁学清的敬业,法制大队教导员杨伟云深表敬佩。袁学清的妻子是一名中学英语教师,工作单位远离县城,因教学任务重,她长期住校,一家三口分居两地。妻子不在家,袁学清一肩挑着工作,一肩担着抚育女儿的责任。但法制民警半夜审核案件是常事,这时他只能扔下女儿。
在女儿函函眼里,爸爸什么都好,就是经常夜不归宿、半夜往外跑,害得她半夜惊醒后不敢入睡,是个“半夜逃兵”。为了安抚女儿,袁学清想出个“掩耳盗铃”的办法,他在女儿的床头备下一部手机,每次离家加班时,就写下一张“爸爸到单位加班”的便条放在手机上,方便女儿醒来后与他视频,“这样就好比爸爸在家一样,你就不会害怕了”。其实,这不过是他自我安慰罢了,每次函函都会害怕得哭着求他“快点回来,我一个人怕”,结果都只能在失望、害怕中睡去。
实践出真知,年轻民警边办案边学习,是提升执法能力的最佳途径,法制民警有义务随时为他们解答疑难。为了更好地提供法制服务,袁学清和法制民警们都有一个习惯,手机24小时开机,基层需要时随叫随到,QQ、微信全时在线,随时为办案民警提供咨询,休息时间和节假日也不例外。常年如此,函函也被迫适应这种规律,今年满10岁以后,她就不再需要那部手机了。
枯燥、繁重的法制工作,鲜有鲜花和掌声,常伴寂寞和奉献。袁学清和同事们始终用“苛刻”的作风,精心打磨一件件铁案,甘当每起案件的“幕后英雄”, 默默奉献着自己的绵薄之力,用辛勤和汗水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警察执法为民的铮铮誓言,在法制这个平凡岗位上,他们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看得见、摸得着的贡献。”建始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泽丰表示,该局之所以连续6年被省公安厅评为执法质量考核优秀单位,于2016年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袁学清等法制民警的“幕后奉献”功不可没。 (编辑 樊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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