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建始部署九大行动

建始网讯(通讯员向贻钰 陈德华)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近日,建始部署九大行动,推动长江大保护取得更大实效,深化环保督查整改工作。

开展森林生态修复行动。一是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精准灭荒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二是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实施清江库区段及支流影响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推进荒山绿化和水土保持工程,强化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严格实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三是加强石漠化治理。对重点乡镇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等综合治理工程,到2020年,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55平方公里。

开展湖泊湿地生态修复行动。开展清江和重点湖库岸线整治工程。加强清江沿岸保护红线范围内城镇建设、矿产资源等开发活动管控。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力度,提高湿地保护率,对功能退化的沼泽、河流、库塘等湿地进行综合治理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整体功能。

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加强省级自然保护小区、国有林场管理,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提升生态水平。

开展工业污染防治和产业园区绿色改造行动。一是开展化工污染和重污染行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严禁在清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内新建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严控重化工项目,对发现的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化工企业实行分类治理。二是开展清江排污口专项整治。加强监管,依法取缔非法排污口。三是建设绿色园区。继续完善下坝新区污水管网收集体系建设,确保自动在线监测装置正常运行,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四是加强工业废弃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2018年底前完成存放尾矿、煤炭渣场、粉煤灰等大宗固体废物场所风险排查工作。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废弃物收集及资源化利用。五是实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程,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督促企业对本矿区土壤开展辐射环境监测。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建则建”的模式,使“三区二线”即:重要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居民集中生活区(包括县城规划区和乡集镇所在地)和重要交通干线(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铁路)、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直观可视范围内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基本得整治,矿山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实现“三区二线”范围内矿山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开展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行动。一是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依托3P项目,加快推进全县9个乡镇10座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2018年底前,所有项目全面建成投入试运行。二是规范污泥处理处置。加强污泥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严厉查处污泥违法倾倒行为,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污泥进入耕地。到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乡镇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率达80%以上。三是全面治理生活垃圾。引入市场机制,促进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集中处理”工作机制,到2020年全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90%以上。

开展农业和农村污染治理行动。一是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严格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开展“农药减量和肥料零增长”工作,推广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用残地膜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规范水产养殖活动,大力推广生物农药,筛选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实施土壤酸化治理,推广商品有机肥;加大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二是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方案。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依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大畜禽养殖环保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三是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全面推进农户无害化厕所和农村公共厕所建设。

开展江河湖库水质提升行动。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检查整治,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违规建设项目和违法活动,确保县级饮用水水源地(闸木水水库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全面落实河库长制和水质断面水质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控制单元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强化县域范围内清江段、主要支河、水库的水产养殖管控。对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区域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控制单元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开展重金属及磷污染治理行动。强化重金属行业和磷化工行业污染防控。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排查重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严格执行涉重金属行业准入和铅酸蓄电池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减少农药特别是有机磷化农药的施用,降低土壤、地下水磷含量。提倡有机肥特别是沼液沼渣的施用,减少化学磷肥的施用。

开展水上污染综合治理行动。增强码头污染防治能力。排查县内各类码头,对不能按时完善手续的非法码头全部予以取缔。以清江岸线码头为重点,编制实施码头污染防治方案。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编辑 樊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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