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出台政策 支持煤炭企业转型发展

(见习记者谭晓华)近日,州政府印发《关于支持煤炭企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引导现有煤炭企业转向生态文化旅游、硒食品精深加工、清洁能源、生物医药“四大产业集群”产业发展。

《意见》指出,我州将从三个方面推进煤炭企业转型发展。

优先配置资源。优先配置旅游、康养等地方优势资源,引导煤炭企业转型发展、绿色发展。

优先供应土地。对煤炭企业转型发展所需用地,优先规划,优先报批,优先供应。转型企业发展鼓励类产业,原有土地涉及改变用途的,经批准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转产为国家鼓励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的,可以5年为期限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工业用地不涉及改变用途,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产业用地指导目录中确定的鼓励类工业项目,土地出让价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规定标准的70%执行,同时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可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煤炭企业关闭后退出的土地,可依法转让或由政府有偿收回。

优先供给标准厂房。凡煤炭企业转型发展,根据实际需要优先供给标准厂房,标准厂房可租可售,采取租赁模式的从投产之日起连续5年内免交租金。

我州现有108家产能过剩的煤炭企业,如果在年底前关闭并成功转型,政府还将在财税、金融、商务、就业、政务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政策。

来源:恩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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