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

学习《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心得体会(2)

特约评论员 白信平

今年春节期间,我县文明过节、文明过年的新气象令人耳目一新:曾经震耳欲聋的鞭炮少了,乡村文艺表演队多了;赌博打牌的少了,锻炼健身的多了;“无事酒”少了,节俭办事的多了。有了这清新的文明新风,人们活得更轻松自在,心情也爽快多了。

树文明乡风,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第五章专门阐述乡风文明建设,主题是“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该章开宗明义: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同时要求,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当然,乡风文明建设对建始人来说并不陌生。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出台之前,我们的乡风文明建设就已在全县展开。县委十五届二次全会专门研究乡风文明建设,出台《关于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实施意见》,把乡风文明建设提升到打赢“四大战役”、建设“四个建始”的高度来认识、来推进。

物质决定意识。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必要。一度时期,乡村的歪风陋习吞噬消耗着我们的经济发展成果:在外辛苦打拼一年,有的一夜之间输个精光;放鞭炮本就污染环境,有的还借此比富斗狠;家有红白喜事,邻里乡亲凑个份子、热闹热闹本是人之常情,却异化为敛财的工具,搞得大家苦不堪言;家庭暴力、虐待老人现象挑战着传统的道德底线。如此等等,任其蔓延,再富有的物质生活又有什么意义呢!

通过乡风文明建设,让民风乡风美起来,使人居环境靓起来,使群众文化活动丰富起来,也是人心所向、众望所归。当然,乡风文明建设犹如春风化雨,需要长期浸润,不可一蹴而就,更不能急功近利。(编辑黎采)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