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出台教师“十条禁令” 重点整治师德师风

(记者汪书宇 通讯员刘欣)近日,州教育局下发《恩施州教育局关于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恩施州2018年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恩施州实际,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并以“十条禁令”为主要内容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根据方案有关要求,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特色实践活动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在“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教育教学研究等活动中,教师结合“十条禁令”进行自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学校校长或党支部书记进行点评。将教师每月遵守“十条禁令”的情况记入教师师德档案。

各学校每学期开学一周内组织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并将承诺内容公布于学校宣传橱窗等醒目位置,公开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学校和教师要对照师德师风建设标准开展对照检查,建立师德师风问题清单,完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在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期间,州教育局师德师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学校、县市教育局处理。涉嫌违法违纪的重大问题交由州纪委执纪监督指导三室(州教育局纪检组)按照公职人员管理权限移交给县市纪委、监委或州直有关部门处理。

县市教育局也应经常开展明察暗访,及时查处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和教师。处理结果一律公开点名曝光,并逐级汇总至州教育局备案。州教育局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一案双查”,对履职不到位的追究相关县市教育局、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查实有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纪委、监委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恩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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