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患病被告人家中开庭 彰显司法温度

建始网讯(通讯员李茂平 胡剑锋)3月6日,建始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滥伐林木案在长梁乡前三溪村被告人代某平家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2017年2月,代某平与李某平、李某健合伙,以12000元的价格购买了同村村民齐某责任山中的林木。同年2月9日,李某健办理了两张采伐树种为马尾松、采伐蓄积为2.91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而后,三人在齐某的责任山中砍伐了马尾松、杉木、杂木立木蓄积60余立方米出售给他人牟利。2017年7月3日,买主张某在驾驶货车运输由三人采伐的林木途中被长梁乡林业站工作人员查获。案发后,三人主动向建始县森林公安投案自首。

考虑到代某平罹患肺癌晚期,身体状况较差,且当地时有滥伐林木现象发生,如果在当地开庭将会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能有效预防类似犯罪发生。经过和法院沟通协商,法院最终决定在代某平的家中开庭审理此案。

三被告人在庭审前主动预交罚金,有悔罪表现,在庭审过程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自愿认罪。法官当庭宣判:代某平、李某平、李某健违法森林法规,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和树种采伐林木,数量巨大,已经构成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一年半,并处罚金3000元。

这次特殊的庭审,既照顾了重病被告人的身体状况,体现了人文关怀,彰显了司法的温度;又给前来旁听的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他们纷纷表示受到了深刻的法治教育,在今后的生产生活中将遵纪守法,绝不触碰法律底线。

(编辑黎采 校对蔡楚 主编刘定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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