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刘永波 苏美达)8月30日,建始法院立案受理了九旬抗战老兵刘某银状告四子一女赡养纠纷一案。目前,该案正准备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将择期开庭审理。
该案的受理要从几天前说起。8月27日上午,建始法院接待室来了一位耄耋老者,他行动虽然不便但精神状态尚好。眼尖的接待人员赫然发现,老者胸前佩戴着一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经过了解得知,老人叫刘某银,是建始县三里乡一偏僻乡村农民,于1943年参加抗日战争,是一位抗战老兵,现已年届九旬。他妻子已故三十多年,夫妇俩育有四子一女,子女相继成家后,老人独居农村,现因年老体弱,加之在抗战中负伤后留下的后遗症时常发作,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就如何赡养老人之事,他的四子一女相互推诿扯皮,致使他老无所依。万般无奈之下,老人只好到法院求助。
接待法官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又没有文化,不会起草诉状,没有能力收集、提交应有的证据,立即联系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并将他送到该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当即为老人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老人正式向建始法院提起了诉讼。(编辑田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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