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曾志强 谭健健)为了满足个人赔偿要求,建始籍男子陈某先后将三轮摩托车、小型货车停放在高速公路施工道路上,以人阻、车阻的方式恶意阻工,要挟施工企业,致使施工作业被迫中断三天多。1月12日,建始县公安局依法办理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陈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陈某停放在施工道路上的三轮摩托车和小型货车
1月12日11时许,建始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银北高速公路建恩高速二标段某工区有人恶意阻工。接警后,该局迅速抽调业州城郊派出所、治安大队等警力组成工作专班,赶到现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业州镇村民陈某将一辆小型货车(车辆号牌为鄂Q8**20)横向停放在高速公路施工便道上,致使施工车辆无法进出工地,现场作业已中断多时。经现场调查取证,因陈某涉嫌阻碍银北高速公路正常施工,工作专班依法将其传唤至建始县公安局进行调查。同时迅速疏散现场围观群众,组织恢复施工作业。
施工便道被堵得严严实实
经查,近日陈某以建恩高速公路施工作业期间其房屋遭受炮损为由,要求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对其进行赔偿。该项目部迅速受理其诉求,并委托第三方权威鉴定机构——广东某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对陈某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陈某为了向项目部施压,于1月8日下午将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停放在施工便道上,阻拦施工车辆进出工地;9日10时许,他又将一辆小型货车横向停放在同一位置处,并动员其家人到现场助阵,以人阻、车阻的方式扩大影响,要挟项目部满足其赔偿要求。
民警执法现场照片
经科学鉴定,陈某的房屋属“基本完好房”,宜对“损坏部位进行修缮”并定期监测。1月11日,建始县高速公路办公室、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根据第三方权威机构提供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对陈某作出答复,承诺由项目部严格执行鉴定处理建议。同时要求陈某停止阻工行为,采取协商、调解等办法解决诉求,但陈某对鉴定结果和答复极其不满,仍纠集其家人在现场阻工。自1月8日下午至12日11时许,现场施工被迫中断。
经询问,陈某对其恶意阻工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为确保重点工程项目稳步推进,建始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民警提示:反映诉求、维护权益须合法合理,且应通过司法途径依法妥善解决,切莫因盲目追求个人利益,妄图用阻拦施工、扰乱单位秩序等粗暴方式满足个人企图。(编辑 樊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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